Saturday, May 16, 2009

小宇的台灣護照申請(05.11.09)

身邊有兩個朋友幫小孩申請台灣護照,都在LA辦事處碰了壁。一位是相片不合格,一位是沒有戶籍謄本。我們也很怕被拒,事前做了好多功課(大部份都是老公做的)。該準備的東西在辦事處的網頁都有說明。其中第二點「父母之結婚證明」。寫得不是很清楚。不知道是只要戶籍謄本或結婚證書,還是兩者都要。為此,我打了電話詢問,老公也寫e-mail去問。結論是只要有其中一樣即可。 在申請時,辦事員會將文件正本複印一份,所以並沒有必要自行先印好。我們有印,但可能是規格不符,並沒有被採用。至於申請表格,辦事員也會約略看過。若書寫上不合規定也會當場改正。總共的申請費用是$36,需自備零錢或匯票,並不接受個人支票。 整個申請的過程加上等待的時間不到一個小時。但因為文件要寄到台灣辦理,要等約二十天左右才可領取。其實小朋友也可以拿美國的護照到台灣後再辦台灣的護照。但是小男生以後可能會有兵役的問題,所以才會大費周章的在美國辦理。算順利吧?!結束後,我們跑去鼎泰豐打牙祭。 更多照片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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